10月12日上午消息(张海龙)工信部官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刊载了陈伟才等10位代表提出的《关于责成虚拟运营商落实170号段手机实名制的建议》(第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第9441号)的答复。
答复中称,将实名制落实情况作为虚拟运营商申请扩大经营范围、增加码号资源、发放正式经营许可证的重要依据。对电话实名制违法违规严重的虚拟运营商,在整改落实到位前,将不予通过其相关审批。
对依法合规经营、实名登记落实到位、社会反响好的虚拟运营商,在正式商用时依法开辟绿色通道,加大对码号资源等方面的支持力度。此外,定期将虚拟运营商实名制落实情况向基础电信企业通报,要求基础电信企业在与虚拟运营商开展合作时,要考察其实名登记落实情况。
按照国务院部署要求,我部于2013年5月正式启动移动通信转售业务(以下简称转售业务)试点工作,三年来,转售业务取得了积极进展,目前已有42家民营企业取得了转售业务试点批文,共发展用户超过3000万,占我国移动电话用户数的2.27%.总的来看,开放移动通信转售业务,在促进移动市场竞争,推动跨界融合创新,为消费者提供更多的选择和差异化服务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为加强对虚拟运营商实名登记工作监督管理,指导和督促虚拟运营商尽快扭转实名制落实不严的局面,结合贯彻落实《反恐怖主义法》工作部署,我部于近期下发了《关于加强规范管理促进移动通信转售业务健康发展的通知》和《关于贯彻落实〈反恐怖主义法〉等法律规定 进一步做好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大对虚拟运营商实名制工作整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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