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IDC圈4月28日报道: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厅厅长陈锦川近日透露,2008年上半年北京法院一审著作权案件1713件。其中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达到1304件,这一数量甚至达到2007年全年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总和的3倍以上。国内视频网站非法盗用版权内容是导致这类案件激增的主要原因。
陈锦川称,从90年代末开始,有关网络著作权的纠纷案件就在法院出现,但是当时案件比较少,而且类型单一,主要集中在关于数字化的作品是不是应该给予保护,版权法规能否调整网络环境下的纠纷等。
陈锦川认为,近几年来我国网络方面的著作权纠纷案件出现新变化和新特点。
第一个特点就是网络著作权纠纷案数量增长迅速。2005年北京市三级法院共受理一审著作权纠纷案件1126件,其中跟网络有关的著作权案件66件,到06年北京市三级法院受理的一审著作权案件1555件,网络案件是85件。
“2007年一审著作权案件1885件,其中网络著作权案件达到了400件,而到了08年上半年,一审著作权案件1713件,其中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达到1304件。”陈锦川称。记者也从其他渠道获悉,2008年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为2007年同类案件七倍。
第二个特点是网络著作权纠纷案矛盾比较集中。陈锦川认为,主要矛盾集中在几个方面,第一个就是视频分享网站传播影视作品的问题,这个案件在网络著作权案件里边占的数量比较多,第二个就是局域网包括网吧传播音像制品,第三类就是涉及到数字图书馆,即他人的作品做成数据库提供给网上用。另外还有MP3音乐下载及P2P软件引发的版权解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