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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网融合首先要探讨统一监管问题 |
两网融合不应只是简单整合,而应互相准入业务 三网融合发展趋势不可逆转,尤其在当前金融危机的背景下,三网融合需求显得更为迫切。从民生的角度,舒华英指出,三网融合是一个将为社会和百姓带来更好信息服务的民生工程。推进三网融合,不仅能使用户的费用负担大大减少,而且能提高信息化水平、带来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成本以千亿元计的节约,一定要尽快推动三网融合发展。 此次广电对无证影视剧网上禁播的内容改革,触及广电在三网融合推进中的改革问题。虽然广电一直在推进改革,但是不时也传出广电“既做运动员,又做裁判员”等不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事件,黄石广电叫停IPTV、莆田广电强推数字电视等可见一斑。 可见,三网融合虽然是个利国利民的大工程,但由于面临利益和政策上的障碍,迟迟无法取得突破。舒华英教授表示,由于广电与电信分属于两个不同的部门管理,因此三网融合中的部门利益协调依然是一个大难题,广电和电信之间壁垒森严的难题未解决的直接后果就是已经争论了十几年的三网融合问题将被无限期搁浅。 同时,舒华英指出,“电信网是个完整网,而广电网是局域网,在网络建设和网络改造方面还存在问题”,广电网台分离等改革仍然不到位,在经营性环节没有引入市场竞争。 “三网融合问题的关键落脚在电信网和广电网的融合上。”舒华英教授强调,“在三网融合的推进过程中,两网的融合不应只是简单地整合,而是让各自已存的业务继续存在,并互相准入业务。” 三网融合仍无实质突破,统一监管值得探讨 目前,很多国家将电信、广电监管机构统一;在政策层面,很多国家实现电信与有线电视双向业务准入,并从法律上予以保证;在业务提供层面,融合业务进入实质性发展阶段。因此,我国也应尽快研究出台相关的配套政策,加快三网融合的步伐。 推进三网融合,目前在技术上已没有大的障碍,关键在于政策“融合”和利益格局的调整。舒华英提出以下建议。 立法方面,我国虽然从1980年开始起草《电信法》,但至今仍未出台。要实现电信与广电的全面竞争和互相进入,不能仅仅依靠行政手段,因而有必要尽快出台“通信法”或“电信法”,将信息传播等全部纳入法律规范范围,有利于推动三网融合。 监管方面,要真正实现三网融合,信息服务业、通信、广播以及借助网络的新兴媒体等需要更高层面的监管机构来行使监管职权。此前业内提出的建立国家信息监管委员会,利用这一监管平台进行单纯监管,实现政企分离,解决利益问题,值得探讨。 广电方面,应加快市场化改革的步伐,广电本身实现“制播分离”,即内容和传输分离是比较可行的办法,三网融合也就水到渠成了。在内容方面,更要注重内容的制作和内容的审查,不出“毒草”。 总之,要尽快梳理与三网融合有关的法规、政策;对有碍三网融合推广的内容进行修改,明确其政策界限、经营内容及管理模式;同时改革现有的监管体制,加快融合的步伐,从而进一步实质推动三网融合。 |
【责任编辑:de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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