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许多网民养成了在网络上看影片的习惯,内容包括最新的美剧、日韩剧等,互联网的即时传播特性因此深受网友追捧和热衷。近日,国家广电总局下发了《关于加强互联网视听节目内容管理的通知》,其中规定,“未取得许可证的电影、电视剧、动画片、理论文献影视片,一律不得在互联网上传播”。消息发出后,一石激起千层浪,或支持或反对的声音形成对立。
业内人士分析说,目前网络播出的影视剧大多属“无证”播放。广电这一规定应该肯定,是为加强内容管理所施行的一项改革措施,但是否会影响视频行业的发展?由此入手,将问题的触角延伸至三网融合、广电的改革。在国家大力推进三网融合的进程中仍存阻碍,广电的改革落后于电信是不是原因之一?存在哪些情况?从长期来看,三网融合不单是国家信息化战略更是民生工程,将为社会带来更好的信息服务。那么针对现状,又该如何加快推进三网融合?针对此类问题,本报记者采访了北京邮电大学教授舒华英。
“文艺产品的走私产品”应该禁止
广电总局一纸禁令或将使得网络播出美剧、日韩剧等戛然而止。但不可否认,广电总局的《通知》有其积极的一面。
针对网络传播影片的现状,舒华英指出,从版权、监管、把关等角度看,未经许可的影片在互联网上的大肆传播确实存在很多隐患。这些未经许可的内容经由国内网络传播,难以对内容进行有效地把关和监管。
舒华英教授还将这种产品形态形象地定义为“文艺产品的走私产品”:“它们一方面侵犯版权,另一方面大多未经登记注册、未经审批,属于‘走私’行为,应当禁止。”
因此,舒华英对国家广电总局下发的《关于加强互联网视听节目内容管理的通知》持肯定和支持的态度。他表示,这是国家行使主权、保护知识产权的一项有效措施,是在防止“文化渗透”过程中应该坚持的主旋律;广电对内容监管的进一步改革,也是对正常渠道的内容生产厂家的一种保护。
另一方面,自年初以来,全国开展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专项行动,在打击传播色情和低俗内容上取得不小成效,而此次无证影视剧网上禁播令及时出台,无疑有力地配合了这项行动,对规范网络内容,改善网络环境是大有裨益的,将是严厉打击上传视频非法获利的行径和打击违法视频网站的大好机会。舒华英一再强调,监管和制约是必要且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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