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广州市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成果发布会上,广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代表广州市政府与广州数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由广州数据集团有限公司承接广州市公共数据运营,这也意味着广州全面启动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工作。
同日,广州公共数据运营平台正式上线并发布37款公共数据产品,涵盖金融、环保交通、医疗健康、商业文旅等多个领域。
2024年5月16日,广州市发布了《广州市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规划》,为数据流通应用奠定基础,启动广州市公共数据运营试点。
《广州市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规划》
2024年8月1日,广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广州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暂行办法(征求公众意见稿)》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到,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指的是由广州市政府授权的企事业单位(公共数据运营机构)对公共数据进行加工使用,为数据商提供安全可信的数据开发利用环境,以及数据商开发利用形成公共数据产品和服务并向社会提供使用的行为。
《广州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暂行办法(征求公众意见稿)》的意见公告
公共数据运营平台是广州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的统一通道,数源部门、区公共数据主管部门依托公共数据运营平台组织实施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工作,不得新建公共数据授权运营通道。
除从公开途径合法获取或者法律法规授权公开的公共数据外,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应在保护个人信息、商业秘密和确保公共安全的前提下,按照“原始数据不出域”要求开展,以脱敏数据集、数据接口、数据指标、数据报告、数据模型算法、数据应用、数据服务等公共数据产品和服务的形式向社会提供,实现数据可用不可见。
据悉,广州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将采用全国首创的“运商分离”模式。“运商分离”的模式是在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中,将公共数据运营机构和数据商的职能和角色分开。
具体来说,公共数据运营机构负责公共数据运营平台的建设、运营、服务支撑、运行维护和安全保障等工作。它们建立技术、安全标准和合规核查机制,监管和核查数据商的公共数据开发利用行为,保障公共数据产品和服务的流通安全。
数据商是指提供数据产品开发、发布、承销和数据资产合规化、标准化、增值化的数据处理者。数据商通过公共数据运营平台,基于公共数据运营机构提供的仿真模拟数据进行模型调优、产品测试等工作,形成公共数据产品和服务。
"运商分离"的原则要求公共数据运营机构与数据商之间应保持功能分离,确保数据商能够在一个公平、公正的环境中参与公共数据的开发利用。
通过这种“运商分离”的模式,广州市不仅能够充分释放公共数据的价值,吸引更多市场主体参与数据产品开发,还能培育一个公平竞争、多方参与、收益共享的公共数据开发利用生态。